小说《大道尽头》,超级好看的奇幻玄幻,主角是秦城秦城,是著名作者“碳基萝莉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心总是很忐忑,特别是那群女人一口一口帅哥,喊得秦城头皮发麻,他害怕那群女人一个忍不住,把他拉进去做出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。秦城小跑上来楼,这算是他每天为数不多的运动了。一道影子就扑到了他身上,险些把他扑倒。“...
《大道尽头》阅读精彩章节
天空灰蒙,街道上人流涌动,大家都低着头自顾自的往前走,四周的一切仿佛与他们无关,除了街道上那对争吵,撕打的情侣让他们抽出一丝余光匆匆瞥一眼。秦城是时不时抬起左手,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,而后又望向街道,耐心地等待着。
“嘟!”
4路公交缓缓驶向公交站台。
“终于来了。”
秦城摆出来了一个冲刺的姿势,浑身肌肉紧绷,随时等待大脑的指示。
车门打开的一瞬间,秦城如同百米冲刺的运动员,蹬地,摆臂,奔跑,整个过程是如此丝滑,一气呵成。
就在他刚刚冲到车门口时,一只略显臃肿却不失力量的手臂挡在了他脑门前,一个碰撞,秦城惯性的头往后仰,眼前出现了星星。
“终究还是抢不赢大妈啊!”
身体快往后倒时,人群又把他的身体带往前冲,而后,夹在人群中央的他像是面团,不断被揉捻,挤压。
好在,他终于还是上车了,虽然是被挤上来的,但过程已经不重要了。
作为一名朝九晚五的打工人来说,末班公交车就是噩梦,挤上一两个小时,人都快吐了,偏偏有时候你还挤不上车。
要是身边是个身材曼妙,容貌美艳的女子,秦城倒是想和她多挤一下,可现在他身边是个身材彪悍的大妈,刚刚险些把他拍晕,属实是糟糕透了。
刚刚踏出校园的他也和许多小白一样,书生意气,奋发昂扬,毅然前往了大城市,一副学不成名誓不还的架势。
残酷的社会还是给他上了一课,两年下来,哪还有当初的样子,整个人就像一个缓慢蠕动的虫子,颓废无奈。
这人啊,年纪一上来,身体就容易出毛病,就像秦城,24岁的一小伙子,公交站久了,腰膝酸痛,身体轻浮。
好在有自知之明的他身上在总带着泡着染色枸杞的保温杯,时不时就来一口。
致命的是他还没有女朋友..……
“他觉得他病了,病的很严重……”
他下车了,来到了一个低矮拥挤的建筑群,楼房还是二十年前的老样子,阴暗古旧,据说现在那些探鬼主播都爱来这种地方。
但秦城可没见过什么主播来这种地方,见得最多的就是他楼下站在发廊门口画着浓妆,穿着暴露的中年女人。
每次他经过这里,内心总是很忐忑,特别是那群女人一口一口帅哥,喊得秦城头皮发麻,他害怕那群女人一个忍不住,把他拉进去做出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。
秦城小跑上来楼,这算是他每天为数不多的运动了。
一道影子就扑到了他身上,险些把他扑倒。
“这个傻狗,不晓得收一点力。”
面前这个双眼“灵动”,傻里傻气的家伙就是秦城养的哈士奇,俗称二哈,秦城通常叫它铃铛,脾气不好时便叫它狗东西,虽然有些奇怪,但好像也没什么不对,很合理!
秦城摸了摸狗头,刚想奖励一下它小零食,直到他看到枕头上那团咖啡色的不可名状物体……
秦城攥紧拳头,而后屋子里便响起了各式各样的哀嚎。
“我就说你今天怎么那么乖,一天不给我惹事你闲得慌是吧。”
看着蜷缩在角落,眼里充满畏惧的二哈,秦城还是放下了悬在半空中的手。
“唉,打也不敢真打,你真是我大爷啊!”
屋子不大,反而很小,二十来平,但却是秦城在这个大城市遮风挡雨的小家,让他安心。
暖色调的装饰,摆放整齐的物品,与屋子外外形成极大的反差,唯独枕头上的那坨东西格格不入。
望着可怜巴巴的铃铛,秦城还是于心不忍的给他放粮了。
“吃得多拉得多也就算了,一天天还给我拆家,到处乱拉,你说你……”
铃铛像是没有听到,自顾自的狼吞虎咽着。
秦城无奈的皱了皱眉头,“算了,和一只狗较什么劲。”
人啊,总得有个伴,无论是动物也好人也罢,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孤独。
没有存款,甚至每个月还要靠借一些网贷度日,房子也很小,还是租的,还有这一只傻狗。
秦城却很知足了,虽然很没志气,但这却是一种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释然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,秦城相信这就是他的路,简简单单,毫无波澜,好在他并不讨厌。
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长夜漫漫,他很寂寞……
早早的洗了个澡,秦城美美地躺在了柔软舒适的床上,从抽屉里掏出两包薯片,打开电视,找了一部评分还算不错的电影,关上灯,生活当如此!
正当秦城看得津津有味时,响起了“咚咚”的敲门声。
“大晚上的,谁啊?”
秦城不耐烦地起床去开门,一个快递小哥笑着说:“你好,你的加急快递,请签收。”
秦城疑惑,“我这几天好像没买啥东西啊?”
秦城望者快递上的地址名字,都是他的,似乎没错。
“先签收再说吧。”秦城草草的签了名字。
关上门后,秦城撕开了包装,里面有着一个便签,便签下面则是一张金色纸片。
林渊:“秦城,对不起,是福是祸就看你自己了。”
“林渊?”
尘封的记忆一下子在眼前回闪,浮现。
那是秦城刚进入初中的第一天……
林渊:“小子,只要把你手上的五十块钱给我,你就是我小弟了,以后我罩着你。”
秦城当时白了他一眼,并没有理会,看到秦城这样子,林渊上来就给了秦城一拳,两人谁都没打过谁,倒是身上多了许多淤青。
不打不相识,两人最终还分到了一个班,高中也去到了一个学校,连大学都是挨着的,不得不说是缘分。
毕业那晚,两人把酒言欢,林渊说他要做一个漂泊天涯的流浪者,秦城可没他的勇气和洒脱,无言,一切都在杯中酒,两人匆匆道了别,自此就再也没有联系过。
秦城看向便签,陷入了沉思,这小子可不是会说“对不起”的主。
随即又拿起了金色纸片,纸片看起来和金箔差不多,金灿灿的,薄如蚕翼,质地却极其坚硬,任凭秦城双手如何用力都掰不弯一毫。
“这东西是啥也不说。”
“应该不是金子,金子没那么硬,况且那小子可没这么好心。”
窗外透进来一抹妖异的红光,此时天上升起了一轮血月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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